航空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2017科研成果补充登记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0:00  点击:[]

校内所有老师、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理事单位及所有协同单位:
协同中心在2016年进行了两次成果登记,并对符合要求的成果按照文件进行了奖励。为了支持中心今年5月份的终期验收,中心也对2016年9月到2017年4月底的有关成果进行了登记。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基地项目与成果奖励办法》(校科字[2015]5号)文件精神,现在中心对2017年5月份到8月底的成果进行登记。以后在正常情况下,中心对加计奖励的成果登记日期也为一个学年,与学校的科研登记周期保持一致。
面向中心的第二期建设,有关规定和说明如下:
(1)按学校要求,在学校三种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不在登记及奖励范围之内;
(2)今后,中心主要按照校科字[2015]5号文件精神,对C类及以上期刊文章进行奖励。为了保持连续性,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出版的一般期刊文章,若和航空技术与经济有关,仍予奖励。但是2018年开始,只奖励C类及以上刊发的相关文章。并筹措资金,加大对B类及以上高级别相关文章进行加计奖励。
(3)项目和成果加计奖励的范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课题、省部级以上奖励、署名论文、主持获批发明专利、被地厅级以上部门采用或省部级领导批示成果、署名著作。
一、登记时间范围及奖励办法
(一)2017年5月—2017年8月31日,符合中心署名的科研成果,我校教师除享受学校正常的科研奖励外,所有符合条件的校内外协同单位人员按照校科[2015]5号文件精神进行加计奖励,具体的奖励程序及标准见“附件一”文件。高级别论文请提供索引,或者支持文章类别的支撑材料。
(二)2017年5月—2017年8月31日,符合中心署名的论文和专著,但未涵盖在上述文件奖励范围之内的,中心将筹措资金,聘请外部专家对其评审后给予必要奖励。
二、署名要求
(一)项目和成果须完整署名“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为完成(主持)单位,可以排在第二位。提交的署名项目,必须是向国家和有关省部级项目管理部门正式申报的最终稿,纸质稿需在署名处经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到中心办公室。
(二)项目和成果的批准或出版单位限制署名完成单位数量的,须用脚注或尾注方式注明“本成果受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资助”字样;成果为专著的,扉页或前言部分须阐明编写和出版得到了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和赞助。
三、登记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1)项目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原件1份;(2)《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二)纸质版1份;(3)成果登记电子版发送至xtcx@zzia.edu.cn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3日;教师可自行申报。
(三)登记地点:东区综合楼219办公室。
(四)负责人及电话:姚海燕,杨震,60632193。
四、注意事项
1、协同中心在登记审核完成后,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对上述期间的成果给予奖励。请有关院系、有关单位提醒教师和成果完成人尽快完成本次登记工作。
2、符合奖励标准的成果原件一份将留存协同中心归档;成果所有者可以办理借出手续。不符合中心奖励的成果将返还给本人。

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基地项目与成果奖励办法.doc.doc

附件2:中心署名的成果登记系列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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