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召开期末验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00:00  点击:[]

2月1日,校协同创新中心邀请学校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研究生处、郑州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学报编辑部、经贸学院等职能部门领导和代表性学院研讨“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期末验收动员政策草案,并对中心撰写的协同创新计划进行讨论。副院长张锐与会并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我校2013年与省教育厅签署的第二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责任承诺书,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期从2013年7月到2016年7月,距离最后期限仅剩6个月,按照文件,建设期结束一个月内,教育厅采取“组织考评”方式对各中心建设期整体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为此,协同创新中心从1月中旬开始借调人员对建设目标的14个具体指标进行初步诊断分析,发现7项指标已基本完成,另有7项指标差距较大。在这一背景下,制定了《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动员政策草案》,基于草案形成了总则和指南,下发各个学院进行讨论,初步搜集学院和个人反馈意见后,在本次会议上集中讨论该政策的修改意见。

会上,针对草案中的关键任务和措施,参会人员热烈讨论并提出建议,对此,协同创新中心都将认真消化、吸收,形成《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动员政策修改稿》。

面对我校十三五的目标与更名为大学的挑战,围绕学校2016年的重点任务,张锐带领大家对协同创新中心撰写的我校协同创新计划进行了热烈研讨。大家认为协同创新计划应该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紧扣学校的“航空技术与经济”特色学科建设目标,发挥协同创新中心在社会服务、学科发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未来,要围绕着航空管理、航空金融、航空制造、航空服务、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四部一院)建立全校大创新平台。

张锐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第一,围绕期末验收,克难攻坚。在机制改革、体制创新、人员引进、项目管理、内涵建设、人才需求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第二,出台政策时保证文件的延续性;第三,增加协调性。(航空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编审:葛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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