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及协同单位人员围绕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积极承担高水平项目创新研究,完成高质量创新成果,推动中心建设及验收工作,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基地项目与成果奖励办法》(校科字[2015]5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心项目与成果登记及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奖励办法
(一)2015年1月—2016年5月符合中心署名的科研成果,我校教师除享受学校正常的科研奖励外,所有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人员按照校科[2015]5号文件精神加计奖励,具体的奖励程序及标准详见上述文件(附件一)。
(二)2015年1月—2016年5月符合中心署名的论文和专著,但未涵盖在上述文件奖励范围之内的,中心将筹措资金,聘请外部专家对其评审后给予奖励。
二、 署名要求
(一)项目和成果须完整署名“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为完成(主持)单位,可以排在第二位。
(二)项目和成果的批准或出版单位限制署名完成单位的,须用脚注或尾注方式注明“本成果受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资助”字样;成果为专著的,扉页或前言部分须阐明编写和出版得到了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和赞助。
三、登记时间及要求
本人持项目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原件;《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二)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xtcx@zzia.edu.cn),于2016年7月5日前到行政楼B315登记。
四、注意事项
在登记审核完成后,协同创新中心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对上述期间的成果给予奖励,本次没有正常登记的,以后该期间成果将不再给予加计奖励。请有关院系、有关单位提醒教师尽快完成本次登记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0632193
附件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基地项目与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二: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研处
航空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16年6月24日
附件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基地项目与成果奖励办法.doc
附件二: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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